蒸湘检察:不起诉公开宣布进乡村 普法教育进人心
2022-11-11 16:58:5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常靖 | 点击量:1162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常靖)11月10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在雨母山镇临江村村委会进行了一场特殊的法律宣传,邀请办案民警、村支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及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对一起盗窃案公开宣布不起诉,并结合该案进行法治宣传。

2022年7月至8月期间,被不起诉人谭某多次进入其住所附近的高速公路项目部工地内盗窃短钢筋、扣件、螺丝等物品,案发后经鉴定被盗物品的价值总计323元。虽然所盗窃的财物价值并不大,但是其多次盗窃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经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谭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鉴于其所盗窃财物价值较小,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被盗物品已被公安机关追回,犯罪情节轻微,决定依法对谭某作不起诉处理。同时该院副检察长常靖结合该案详细解读了盗窃罪的法律法规,并向在场村干部、村民宣传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禁毒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现场为村民解惑释疑。
通过此次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以案释法,不仅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公信力和权威性,也彰显了检察温度,对当地群众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的作用。
一审:李林俊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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